来源:国际金融报
此前某基金公司与网络”大V”合作营销、旗下产品单日净申购超百亿元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发布通报称,就某基金公司与无资质“大V”开展营销合作等违规行为,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同时,监管层还对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行为提出了多项要求。
1月12日收盘后,一则“德邦稳盈增长吸金百亿”的传闻不胫而走,迅速点燃市场情绪。隔日,公司连发两道“限购令”。德邦基金方面曾向记者表示,具体规模应以定期报告为准。
违规开展合作
根据上述通报,近日,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单日申购量超百亿,涉嫌违规销售,引发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证监会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经核查,该基金公司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开展营销合作,向其支付大额广告费,以互联网“大V”在平台上预告某日(将)大额购入该基金公司的A产品为噱头,利用互联网“大V”的流量和影响力鼓动投资者跟进购买A产品,诱导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投资者购买中高风险产品。
经查,公司未对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相关行业机构在经营理念、功能定位等方面仍存在偏差。为追求短期规模增长忽视专业合规底线,公司内控机制不健全、有效性不足。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四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该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监管措施,同步追究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互联网业务部门负责人等责任人员责任。
1个季度规模翻15倍!这些基金精准踩中热点
从规模不足1亿元的“小微”基金,到突破15亿元,这些主动权益基金只用了一个季度的时间。在2025年四季度的结构性行情下,广发碳中和主题、中欧周期优选、泰信发展主题等一批主动权益基金,凭借对储能、资源品等热门板块投资机会的把握,顺利实现业绩到规模的转化,成功盘活“小微”产品。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基金管理人而言,盘活“小微”基金可以通过扎实的投研能力实施差异化战略、找准市场空白或细分领域、打造特色产品等方式,而盲目跟风市场热点、过度依赖短期营销手段等方式则不可取
监管提三点要求
而在上述通报发布前,市场曾传出德邦稳盈增长单日净申购超百亿元的消息,并质疑其净值涨幅不及预期。1月13日,德邦基金对该基金连发两道“限购令”。
对于限购原因,德邦基金曾向记者表示,这是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的核心原则。对于相关市场传闻,公司表示,公募基金产品当日规模数据要等日终清算后方能确认,且相关数据属于非公开信息。公募基金产品的规模信息,敬请以基金定期报告及官方指定渠道发布的内容为准。
通报指出,监管关注到部分销售机构或平台变相提供“基金实时估值”功能,同时还衍生出按平台当日申购金额排序的“加仓榜”、展示用户持仓收益和明细的“实盘榜”等。这可能误导投资者,摊薄基金产品收益,引发投诉纠纷,应当予以规制。
通报还强调,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活动直接面向广大投资者,事关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行业声誉。各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基金销售和宣传推介行为。
通报提出了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要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防止风险错配。
二是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
三是基金销售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要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等功能,杜绝误导投资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