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22日电 (记者 李纯)国家医保局5月22日在北京举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第三场直播解读,涉及放射检查、综合诊查、超声检查、放射治疗等四类立项指南。记者从活动现场了解到,国家医保局已编制印发28批立项指南。

据介绍,上述四类立项指南在编制和落地方面主要呈现三个亮点。
一是强调规范统一。立项指南原则上以卫生健康部门正式发布的技术规范为基础,对相同服务产出相关的价格项目进行“合并同类项”,推动实现全国范围内同一医疗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等关键价格要素统一。
AI赋能 上理工超精密光学制造团队最新成果突破仿生视觉技术
二是强调赋能创新。立项指南编制中,国家医保局密切跟进医疗技术新发展,通过价格政策赋能新技术、新业态。比如,放射检查类立项指南统一新增质子放疗、重离子放疗、硼中子俘获治疗等价格项目,促进高端治疗设备临床转化,目前浙江等地率先落实执行,同时设置疗程费用封顶,兼顾患者负担。
三是强调适应需求。国家医保局高度关注生育友好型社会和适老化社会需求,针对性地新增价格项目,鼓励医疗机构补齐医疗服务短板。比如,超声检查类立项指南设立胎儿彩超、胎儿心脏彩超、胎儿系统性筛查等多个项目,有效适应出生缺陷早筛需要。
国家医保局表示,这四类立项指南对接落地后,将形成一系列综合效应,即“负担有降低”,“标准有提高”,“医院医护有获益”。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副司长翁林佳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加快完成立项指南的编制工作,指导各省加快对接落地进度,合理制定价格基准,指导有价格管理权限的地市合理制定价格水平。同时,希望相关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为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提供更高水平的物质和技术保障。也希望医疗机构与价格政策优化调整相向而行,将更多医疗服务资源集中于提高诊疗服务质量上,减少因物耗虚高价格造成的损耗,将有限的医药费用空间用于医务人员支出、优化薪酬分配等利益传导机制,共同推动医疗收入和支出结构的双重优化,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完)
|
【编辑:付子豪】
原创文章,作者:长江航运船舶代理水运船代,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angjianghangyun.com/%e5%9b%bd%e5%ae%b6%e5%8c%bb%e4%bf%9d%e5%b1%80%e5%b7%b2%e7%bc%96%e5%88%b6%e5%8d%b0%e5%8f%9128%e6%89%b9%e5%8c%bb%e7%96%97%e6%9c%8d%e5%8a%a1%e4%bb%b7%e6%a0%bc%e9%a1%b9%e7%9b%ae%e7%ab%8b%e9%a1%b9%e6%8c%87.html